历时半年之久的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有了初步结果。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卡巴斯基诉瑞星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所经营的网站首页发表向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道歉的声明、一次性赔偿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51000元”。
缘起“律师声明”
瑞星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在该公司的网站上发表了题为“卡巴斯基雇佣论坛枪手恶意诽谤瑞星公司律师声明”。
上述声明称:“根据瑞星公司已经掌握的大量确凿证据表明,自2006 年9月至今,卡巴斯基公司雇佣多家论坛、博客传播公司及其大量论坛枪手(包括部分论坛版主和站长),冒充用户名义,通过夸大卡巴斯基产品功能,并宣称‘瑞星产品不好用’、‘查不出病毒’等内容,肆意诋毁瑞星公司品牌及产品形象,误导和欺骗公众,给瑞星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瑞星公司的正常运营,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卡巴斯基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构成诽谤罪。”
就在同一天,瑞星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了另一篇题为“瑞星悬赏 100万元征集更多证据卡巴斯基面临国际诉讼瑞星悬赏公告”的文章。该公告称,“鉴于卡巴斯基雇佣数家论坛传播公司和枪手,对瑞星公司长达9个月的恶意攻击(包括某些版主),瑞星公司正式宣布,悬赏100万人民币向社会各界继续征集相关证据。瑞星公司将征集更多的证据,对卡巴斯基提起国际诉讼,要求相关公司和个人承担民事及刑事等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007年6月1日,瑞星公司在其网站上再次发表律师声明,并公布针对原告的“瑞星悬赏卡巴斯基诽谤证据实施细则”,且在标题下方注明“卡巴斯基半年内22次重大误杀”。
针对瑞星的一系列动作,卡巴斯基迅速反击,6月11日,递出一纸诉状将瑞星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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